“梦幻之旅”的旅游营销 其实涉嫌违法

近日,一个名为“WV梦幻之旅”在朋友圈中推广的“最幸福的工作”引起了人们极大兴趣。WV是英文WorldVentures的缩写,这是一家旅游营销公司,协助客户和会员在机票、酒店、游轮、租车、景点等旅游消费上省钱。该公司的宣传称,WV公司的会员可以享受4-5星级的旅游配套,但是只需要付2-3星级的价格。所以,按其算法,会员只需投入360.97美元就有机会走遍全球193个国家,玩遍世界顶级的100个旅游胜地,并且可以赚到一大笔财富。笔者认为,尽管WV宣传很诱人,但公众应对“梦幻之旅”保持清醒的头脑,因为WV在旅游业经营主体资格、商业运作模式及投融资方式的角度都存在明显的“先天不足”。

从旅游经营的角度来说,如果“WV梦幻之旅”属于旅行业务经营者,那么应该接受我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的约束管理。“WV梦幻之旅”既未取得旅游业务许可证,也未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没到工商部门注册,实属显而易见的非法运营。

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说,“WV梦幻之旅”在中国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属于直销行为,应遵守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WV梦幻之旅”没有经过国家商务部的审批,而在各地开展非法直销甚至可以说是传销行为。如果一旦有朝一日被禁止,广大参与者只能成为又一例传销活动的受害者。

从投融资方式的角度来看,让会员缴纳会费无疑是一种融资行为。据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及行业监管工作继续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并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针对这个规定,不知“WV梦幻之旅”是否经过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否则将构成非法集资。在我国,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而“WV梦幻之旅”恰恰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

从以上三方面来讲,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WV梦幻之旅”涉嫌非法乃至违法,所以作为追随者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另外,暂时抛开法律不谈,单看其经营行为,稍微细心一点就不难发现,“WV梦幻之旅”在国内长时间没有建立正式的网站,仅在一个论坛里有个BBS,现在所谓的官方中文网站也没有我国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手续,而且网站内容也非常简单且只更新到2014年7月份。如此大规模、高大上的商业活动,配置如此的简陋,显然是不可信的。与此同时,

此前“WV梦幻之旅”广泛传播的所谓康辉集团、巴菲特、李嘉诚等与其战略合作的新闻,都被证明是谣言,成为其行为不端的具体体现之一。

如今,“互联网+”成为是全社会关注追逐的热点,但旅游在本质上还是传统行业,以前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现在各种新兴媒体助推了信息的基本对称,因此价廉物美、一本万利的可挖掘的空间已经很小,就算是资本运作,也无外乎烧钱营销等模式,真正能让利给消费者的也就百分之二三十的幅度。“WV梦幻之旅”如果真正开展实体运行,不可能有那么大的空间让利给会员,很显然就是一种“击鼓传花”。例如,它规定会员一方面要发展下线,另一方面每个月要扣钱,虽然享受其高端旅游的门槛不高,但中国的假期却很有限,大多数人在正常情况下不太可能总去旅游,而且国际旅游还受到签证等条件的制约。如果所有人都去兑现这种高大上的旅游,那么WV注定很快崩盘。所以,笔者从来不怀疑“WV梦幻之旅”已经兑现的高端服务的真实性,因为其高品质的旅游体验恰恰相当于高利贷的高息,组织的贴钱也就相当于贴息,所以终究是饮鸩止渴。

在美国,即便WV是合法的,其投诉率也很高。相比之下,在我国既是非法运营,又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环节,甚至被严重异化,所以只会比在法律框架下的美国WV存在的问题更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伤害甚至血本无归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因此,笔者认为,各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终结消费者的冒险行为。否则,类似于黑车黑导黑社,如果任期发展,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岂不被动?同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深入了解、明辨真伪、正确行动,如果已经身陷其中,则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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