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旅行社勒令停业 1300名旅客受影响

交通部观光局19日发出公告,台北市元和及福厦2家旅行社因财务周转困难,勒令停业,约1,300名旅客受到影响,观光局已嘱请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协助处理旅客申诉事宜。

交通部观光局经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通知,该会会员元和及福厦2家旅行社疑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营业。于19日会同品保协会前往调查,确认两家旅行社已无力正常营运,为避免两家公司继续承揽旅游业务,依消费者保护法第36条及第38条规定,勒令2家旅行社即日起停止业务。

元和及福厦旅行社为关系企业,主要经营出国旅游、代订机票、代订房、小三通等业务,因个人借贷、积欠同业帐款财务困难,才会结束营运。

元和旅行社截至该日已收费未出团旅客共921人,金额为1,726万2,828元,另积欠同业帐款共计2,394万4,557元;福厦旅行社截至该日已收费但尚未出团旅客共380人,金额595万7,374元,该2家公司除已委请律师代为处理债务外,负责人将驻守公司处理善后。

经查,2家旅行社已向新光产物保险公司各投保500万元履约保证保险,保险理赔不足部分,受害旅客请于1个月内,向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申诉登记债权,并依章程及办事细则规定代偿。另旅客倘以信用卡刷卡付费,得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约向发卡银行申请争议款处理,观光局已嘱请该会协助处理旅客申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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